整理完厚厚的一摞案卷,窗外的天空已经擦黑,虽然有点儿累,但此刻我的心里却感到十分的踏实。因为50起公交司机不服交警行政处罚状告公安局的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终于在近日调解成功,十余名原告心甘情愿地撤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2012年3月28日一大早,我刚走进办公室就有十余名皮肤黝黑的中年男子涌了进来,把小小的办公室挤得满满的。“我们公交司机也不容易,今天就是想来法院讨个说法”,“交警大队的处罚太重,我们吃不消啊”,“如果没人管,我们就去有关部门反映”......这些人语气很激动,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起来,却令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大家有话坐下来慢慢说”,我首先安抚他们的情绪,从其他科室借来长椅让大家都坐下来仔细地说明来由。
经过与他们的长谈,我渐渐明白了事件的起因:这些人都是河南省开封市公交二公司某路公交车的司机师傅。从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底,该路公交车在开封县县府大街与青年大道路口违章50次,被监控录像拍下,开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据此分别对违章司机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款。司机们却认为:1、开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府大街与青年大道路口安装监控拍摄设备而未尽到告知义务,有过错;2、公交车从事的是公益事业,即便是有违章行为,也应该先教育后处罚;3、公交司机工资微薄,对交警大队过重的处罚难以接受。
“我们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层’,本来待遇就差,如今还要面临那么多违章的罚单,这日子可怎么过啊!”一个40多岁的司机师傅道出了大伙的心声。在认真了解案情后,我敏锐地意识到该案的特殊性,若处理不当,就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大家的诉求我已经掌握了。这么多原告的行政诉讼,我也是头一次接触哩!好吧,今天先请大家回去,我一定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情况,并第一时间给你们答复。”看到司机们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我嘿嘿地笑着,先把他们劝解回去。
送走了司机们,我知道这虽是几十件简单诉讼案件,但是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会引发司机们群体上访或是“罢工”;另一方面,如果立案50起,在诉讼费用上无疑又增加了司机们的负担。考虑再三,我与庭长决定将案情向院长进行汇报。听完案件的经过,院长高度重视,遂即做出指示: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行政庭尽快审查,立案庭做好立案准备,在有关诉讼费用上可以给予减免。
审查受理该案的当天,我便通知被告——开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应诉。接到通知后,交警大队也非常重视,指派大队有关领导专门负责来法院接洽。3月30日,原、被告见了面,双方各持己见,气氛一时十分紧张。经过法庭的协调,首先由司机代表到交警大队查看违章视频纪录。
看到视频记录的原始画面后,司机们的态度有了明显转变,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均予认可,但仍认为交警的处罚过重。针对当事人的不满,我站在司机的角度上说道:“从市区通往咱们县上的公交线路不多,所以每天你们车上的乘客都挤得很满,司机师傅们平时的工作也很辛苦嘛!另一方面,如此大的工作量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公交司机的待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差的。”就是这么一句话,一下子从心理上拉近了与公交司机们的距离,只见他们都不禁地点头称是。我趁热打铁,着重从其工作安全性上进行阐释:“作为公交司机,你们手中的方向盘关系着许许多多乘客的安危,也关系着许许多多家庭的幸福美满,从这一点上看,大家是不是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呢?”
通过耐心的法制教育,多名原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纷纷表示以后再也不开违章车。随后公交司机们主动缴纳了罚款并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临走时,还有司机不停地说:“真没想到,法官的工作态度是那么认真细致、对待当事人是那么平易近人。今天就好像上了堂法制课,俺没有白来,这罚款没有白交!”
收起思绪,一轮圆月已爬上树梢,掩卷回味,我想到了那句话: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熟练地掌握明法断案的本领,更多的时候还要学会换位思考,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