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8日,开封县法院监察室主任张贵山在29路公交车上拾到一个装有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和现金的钱包,张贵山马上按证件中的地址联系,几经周折终于找到失主并及时归还拾到物品,失主对法官拾金不昧的行为非常感谢。
当天下午在29路车上拾到钱包后,张贵山发现包内有三张银行卡、一张手机卡、身份证和数百元现金,考虑到失主一定很焦急,回到家后张贵山按身份证上的地址及时联系失主,后通过电视台几经周折联系到了开封博望高中负责人并通知到了失主该校教师焦红娜。当失主焦红娜来到法院从张贵山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钱包时万分感激,坚持要给张贵山送感谢信和锦旗表示谢意,但张贵山坚决拒绝。失主焦红娜通过亲戚向县委政法委反映此事并表示对法官的感谢,县委政法委的同志询问此事时,开封县法院经多方了解才知晓张贵山拾金不昧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