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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地盘我做主?”这事还得看情况

——“方便”自己 苦了邻居

  发布时间:2016-09-07 09:50:18


    左邻右舍随意堆放杂物,影响了自己出行方便;随意搭建违章建筑,遮挡了他人房屋的采光;装修房屋,干扰了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尤其是夏季气温偏高,因空调使用、供排水、噪声扰民、通风等一些具有季节特色的邻里纠纷也随之增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类似的闹心事。这不,周川平就摊上了这事,他的邻居贺明亮在他的卧室下边建了一个厕所,在调解无望的情况下,周川平把居贺明告上了法庭。2016年5月27日,祥符区法院判决贺明亮于10日内拆除建于周川平窗户下的厕所。

    祥符区万隆乡村民周川平与贺明亮是前后相邻的邻居,周川平居前,贺明亮居后。2015年3月份,贺明亮为了方便,在自家院内建了一个厕所,这个厕所正好建在周川平卧室窗户的下方。自2015年6月份起,周川平的妻子三番五次的找贺明亮说,天热的时候,化粪池的臭味熏的周川平和自己无法睡觉,想让他把厕所改个地方。贺明亮说,在自家院内,想建那个地方就建那个地方,谁也无权干涉。后来,周川平到村委会调解,也没结果。2016年3月,周川平把贺明亮告上了法庭,要求把厕所拆掉。

    祥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贺明亮紧挨周川平房屋窗户盖厕所并使用的行为,给周川平的日常通风等造成污染、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遂作出上述判决。法官说法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本案中贺明亮紧挨周川平房屋窗户盖厕所并使用的行为,给周川平的日常通风等造成污染、日常生活带来不便,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对周川平要求贺明亮拆除厕所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Er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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