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还是得依法处理,咱可不能胡来……”,手拿判决书的老李深有体会的说。
以前的老李说话可不这么和气,刚到法院时每句话给人的感觉都挺冲。“反正我都病成这样了,医院有错,必须全部赔我,否则……”别人讲话他都听不进去。
原来,2013年老李因为胸闷到开封某医院检查并住院治疗,经诊断他患有联合心脏瓣膜病,二尖瓣后叶脱垂并重度关闭不全,主动脉瓣中度关闭不严,左心室、左心房增大等病症。之后进行了主动脉瓣、二尖瓣置换术。开封某医院在老李第二次住院的心脏彩超中发现有主动脉瓣、二尖瓣置换术后置换瓣瓣周漏的情况而没有及时告知老李手术后并发症的出现,也未采取处置措施,致使老李到第三次住院时才知道自己手术后出现了瓣周漏。
得知医院方未及时告诉自己所有真实信息后,老李认为医院的过错延误了自己的治疗,害自己多花了冤枉钱。老李嚷嚷着要医院赔偿自己的全部损失,否则就要采取过激行为。好在办案人员耐心做老李和他家人亲戚的工作,劝导他有纠纷一定要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采取过激行为有百害而无一益,弄不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老李的情绪总算稳定下来了。
案件进入正常的审理程序,经过河南某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医院方存在对患者没有尽到充分告知义务的过失行为,该过失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患者的及时有效治疗时间,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对老李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其医疗过错与老李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参与度为30%。
“医院发生过失前的相关费用可不在赔偿范围内,你不能要求医院全赔,根据鉴定医院承担30%的赔偿责任……”承办法官耐心地向老李解释。
“我心里明白了,该怎么处理,法律都有规定,我相信法院,相信法官,该咋判就咋判,我服这个理儿……”老李通情达理起来。
经过认真核算各项金额,医院应该赔偿老李共计十一万余元,法院没有支持老李诉讼请求中超出的部分。老李拿到判决书后,出现了开始的那一幕。
【法官说法】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已经演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不仅有损医疗秩序和医疗质量,最终也会损害患者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妥善解决医患纠纷,一方面需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医院和医护人员应高度负责、尽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患者也要接受生命的脆弱性和医学的局限性,即使有医疗纠纷也要依法维权,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