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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将桌上起纷争,一时冲动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5-12-18 10:39:17


被告人张某某,在棋牌社中与人发生口角后,冲动之下拿刀伤人,致一人轻伤,结果触犯刑律付出了代价。9月23日,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5年2月17日晚上,被告人张某某与马某某、赵某某及被害人陈某某四人在马某某家棋牌室打麻将,张某某与陈某某因打麻将发生口角后被人劝开。张某某回到自己家中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返回马某某家,张某某将陈某某从棋牌室内叫出,随后张某某持菜刀将陈某某面部左侧和左前臂砍伤。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同年9月11日,被告人张某某家属与被害人陈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张某某支付给陈某某经济赔偿金人民币二万元,陈某某对张某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杜华杰    

文章出处: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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