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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床前无儿影,狠心将儿告上庭

  发布时间:2015-12-18 10:00:28


都说“养儿能防老”,但一辈子的辛苦,没有正确的教育方式,也未必能换回孩子对老人尽心尽孝。近日,开封市祥符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母告儿的赡养案件,判决被告朱某每月给付原告霍某赡养费200元,原告霍某若有疾病医疗费用由被告朱某承担四分之一。

原告膝下共有四个子女,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在农村,都认为闺女长大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只有儿子能传宗接代,能为自己养老送终。本着这种老思想,霍某夫妻二人对独子朱某格外溺爱,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脏活累活都是支使三个闺女干。时间长了,朱某形成大家为其付出都应该的一种思想观念。

前几年,老伴撒手人寰,剩下霍某孤独一人。逐渐上了年纪的霍某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今年又患上食道癌,还有高血压、冠心病、血脂稠等病,本想着儿子会回报多年来的养育之恩,对自己尽心照顾,可令霍某没想到的是,朱某夫妻二人整天板着脸,对其指桑骂槐,让吃住不假,但对自己有病,不管不问,都是三个女儿出钱出力照顾,儿子的态度,大有让霍某自生自灭的势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费、医疗费应由四个子女均摊,结合本案实际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杜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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