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事儿
家住开封市祥符区仇楼镇十里铺的高某、刘某、王某为了生计,合伙开办了一个小型肉兔养殖中心。在三人的共同努力下,生意做得有模有样。然而,养殖中心位于高速公路附近,由于近期高速公路施工,周围的噪音很大,养殖中心的兔子可能是受到了噪音的影响,食欲不振。三人急坏了,就决定阻止施工方运送水泥的车从养殖中心那段路通行。
说干就干,高某几人经过栅栏进入高速公路,为了将运输水泥的罐车拦下,阻碍高速公路施工,刘某、王某站在水泥车前,高某躺在罐车下面,与施工方僵持着。不
大一会儿,仇楼派出所民警韩某带领民警陈某,协警张某、赵某四人开车赶到现场。
“你们这样就能把问题解决吗?这不是瞎胡闹嘛!咱都不是小孩子了,有啥话出来说,你在车子底下难受不?”民警张某对高某进行劝解,高某听后从车下面出来。
民警转而劝说王某,结果为了不让罐车离开,王某将协警张某的胳膊咬伤。在民警将王某带上警车,欲回派出所讯问时,刘某、高某二人强行将警车门拉开,王某随即下车逃走。见此情形,民警陈某追上王某,王某又将陈某的手部咬伤。高某、刘某趁机上前抱住陈某和赵某,王某逃跑。
经法医鉴定,民警陈某和协警张某二
人的伤情均属轻微伤。后两人表示可以对被告人王某从轻处罚。
结果
近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王某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祥符区司法局认为王某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综上,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