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判管理,当然要注重审判工作的一般规律,与此同时,就案件类型而言,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相比,无论从实体上还是从程序上都具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因此,如何建立符合民事案件的特殊性、符合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规律,符合现如今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的民事案件审判管理制度,就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加强民事案件审判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客观要求
加强民事案件审判管理,是解决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事审判管理制度,内部挖潜,大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就成为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的重要途径。
加强民事案件审判管理,是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民事案件的审判管理,就是要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框架内,进一步具体细化程序、细化分工、细化责任,以科学的民事案件管理制度来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保障民事案件公正高效的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二、民事案件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案件流程管理如今已为全国大部分法院所采用。案件流程管理的显著优点是直观、简便,在案件审限管理、结案率的管理上成效显著。但是,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审判质量管理显然不如案件流程管理那样直观。实际上,对案件质量好坏的评价,本身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除了错别字、文书格式错误等一些低级错误以外,尚难提出完整、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
有利必定有弊,比如,审判管理制度可能不仅没有解决法官的审判工作压力,还会给法官增添一些额外的工作负担,如对电脑不熟悉,且认为审判管理信息复杂,无法立刻找到所需内容。
三、对加强民事案件审判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民事案件审判管理,应当力求实现审判环节协调有序、审判质量控制有效、审判行为监督有力的工作目标。使全部审判活动合法、有序、高效地运行。为此,在民事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充分尊重法官的中心地位,从减轻法官工作负担,科学合理地配置审判资源的角度,来激发审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来设计和构建我们的民事案件审判管理制度。
第二,要尊重审判规律。民事案件数量大,案件类型复杂,难易程度不一。民事案件审判管理制度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民事案件的特性和民事审判工作规律。一是要在标准化考核的同时,要注意对案件的类型化、差别化管理。二是要避免行政化管理的思维惯性。在审判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从行政管理中学习和借鉴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是必要的,但我们不能忽视审判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
第三,要坚持实事求是。我们加强审判管理的目的,是要实现公正高效权威便民的审判制度。要科学评估统计数据与审判业绩的关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有据的原则,尽可能地符合审判工作实际。
第四,要科学配置资源。一是围绕审判并以法官为中心来确定审判组织和审判人员的权力分工。在合议庭内部,建立以审判长为核心的案件审判管理制度;在审判部门内部,建立以庭领导为中心的案件分工和案件管理制度。二是要通过审判管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要依据大案大办、小案小办、难案难办、简案简办的原则,针对各类案件情况、当事人的诉求、案件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的复杂疑难程度,分配不同的审判资源,实行不同的考评机制。三是要把最优的审判人员充实到审判一线。在审判业务力量紧缺,人力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当把最紧要的最优秀的审判力量充实在办案一线中去,要用高效的制度管理工作,而不是用更多的人来管理人,尽可能地避免因为审判管理工作而挤占一线的审判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