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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精神----审判工作之重要保障

发布时间:2014-10-23 10:35:57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力量,是人民警察一个独立警种。其兼负着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和尊严,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特殊司法职能。我们应当看到我们职业的神圣,在这份神圣职业的感召下,我们就要通过加强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建设,弘扬“司法警察精神”,打牢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基础,铸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警察队伍,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司法警察必须认清当前局势,纪律严明听从指挥,做好当事人与法官的桥梁与纽带。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逐日在提高,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当今社会的趋势所在,法院已经成为老百姓心目中一个维护公平的好地方,这样以来出没在法院的当事人也越来越多,而司法警察就是当事人与办案法官的桥梁与纽带,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这是司法警察工作职责之一。在日常工作中会偶尔也会遇到一些蛮横无理的当事人,冲着你发脾气,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司法警察就必须首先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然后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耐心的解答与沟通,防止矛盾的激化。时刻铭记“忠诚为民”就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司法警察要在执法、司法为民过程中,处处贯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人权的思想。相信再蛮横的当事人也会被我们这种工作热情所感染,被我们的劝说给打动,从而改变态度。在日常接待时候还需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形迹可疑,有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的要第一时间控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法院安全,时刻铭记司法警察乃是法院的安全卫士。

    司法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于纪律严明、听从指挥的重要特征,如在维持法庭的秩序,协助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押解被告人到庭接受审判和送达裁判文书等过程中,必须要严守审判纪律,听从法官的指挥,作风严谨,一丝不苟地履行职责,不能自行其是。

    二、司法警察需要加强训练,提高队伍素质,做一支信得过,过得硬的队伍。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还担负着值庭、押解、查封、扣押、拘传、强制执行等重要法定职责。以刑事案件开庭担负押解职责为例,遇到重大刑事案件开庭时候,我们要时刻关注被告人一举一动,防止被告人自杀、自残、脱逃,遇到突发事件时候,这就要求我们司法警察能否第一时间控制,能否有过得硬的身体素质,能否轻而易举的制服被告人。因此,我们司法警察必须加强自身训练,制定相关的训练方案,从而提高队伍素质。除此之外还需要强化装备使用的训练,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抓好训练,使每位法警熟练运用手中的装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依靠长期的训练,这是提高警务保障水平的必要而有效的手段。随着新型装备不断补充到法警队伍中,坚持每年一次的各类装备技能培训非常必要。培训中,不仅要求从理论上掌握装备的性能、特点,更重要的是要求法警人人做到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警用装备,尤其对新型装备相关法警都要尽快掌握操作方法。近几年来,随着法院司法警察装备建设的进步,一些法院在执行重大警务活动、参与执行维稳等任务中,充分运用新配的警用装备,大大提升了法警工作效率,增强了安全系数。这些都得益于平时的刻苦训练和精心钻研,只有这样,才能够熟练掌握手中装备,在关键时刻运用自如。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保障法院审判活动安全顺利的进行。

    三、司法警察还要具备“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的精神

    “廉洁奉公”就是要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执法,自觉做到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树立新时期的司法警察良好形象。作为新时期的司法警察,应有高度的自律精神,有自己约束自己的勇气和决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抵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不以一毫私意而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而自累。

    四、司法警察需要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出战斗力。团结协作是一个团队精神的核心体现,法警大队的每个成员只有团结协作,相互关心、激励,相互配合,才能有效的完成服务审判的各项任务。遇到重大事件和困难时候,我们司法警察要有自告奋勇、挺身而出的气魄,而不是相互推诿。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创建出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我们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才能愉快相处,大家能够更加热爱自己的岗位,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我们每个人的价值。

    五、司法警察需要不断地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完善自我,超越自我。

    要切实提高司法警察法律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司法警务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织部分,新世纪的司法警察不仅是执法的先锋,同时是法律忠实的捍卫者。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刻苦钻研业务是提高司法警察职业素质的必由之路。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培训,包括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与警务技能相关的学习交流活动,充实法律知识,积极研究总结执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制定相应的工作对策。司法警察学习法律知识,应包括程序法和实体法,但重点是要学好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学习警务专业技能,主要应搞好军事化训练,提高体能,学好押解、值庭、看管的有关法规知识,熟悉和掌握警械装备的使用及规范管理等等。要鼓励在职司法警察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为审判工作提供高质量的警务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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