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开封县法院院长王成宏要求调解工作实现“三全”

  发布时间:2009-08-04 17:24:42


    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开封县法院立即召开调解年活动推进会,院长王成宏总结了调解年活动开展以来的总体情况,要求调解工作实现“三全”,全面推进调解年活动顺利开展。

    一是全员调解。对案件的调解工作不但承办法官要积极主动,副庭长、庭长、副院长更要认识到做好调解工作是从源头上治理涉法涉诉上访、减轻当前法院工作压力的重大举措,要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和实际需要适时参与,耐心、细致、真诚、热情地开展调解工作,不怕费时、不怕费力、更不能怕麻烦。

    二是全程调解:在立案前、立案后、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判决前,包括判决后和上诉后的案件,都要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注重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和息诉工作。要环环相扣,把握住一切可能调解的时机,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三是全方位调解:善于利用一切可依靠的力量帮助开展调解工作,如代理律师、当事人亲友、当事人所在村干部及有威信且公道正派的群众、当事人单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调解员、民调员及一切有助于调解工作的人。特别要利用好基层工作网络这个成功的亮点经验,还要做好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全方法、多渠道的“大调解”格局。

责任编辑:张寅龙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