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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审判员与书记员队伍建设问题

  发布时间:2014-08-21 11:17:28


    走进一个业务庭的办公室,远远可以看见年轻书记员的办公桌上往往摆着一摞厚厚的司考复习资料,他们或者在埋头查阅、装订卷宗,抑或是在聚精会神的准备考试,做着练习题。人们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不想当法官的书记员”是不是“好书记员”呢?

     一、问题现状

当前在国内法院中,以书记员为代表的非审判员队伍无疑是培养法官的摇篮,书记员有着丰富的工作实践经历,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与外部竞聘法官的求职者相对比,一旦其经过司法考试及相关培训,对法院工作的熟悉程度以及一定的人脉储备将是他们获得法官岗位指标的绝对优势。

     此外,由于法官遴选制度的存在,基层法院的青年骨干力量往往会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机遇,通过遴选制度进入中级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基层法院多年的骨干培养最终却为上级法院做嫁衣,最终导致法官队伍青黄不接,书记员队伍混乱,基层法院俨然成了个流动工厂,这对于面对着全国90%一审案件的基层法院来讲,司法工作人员的不稳定性是其致命的缺陷。

     书记员作为一种过渡性职业,很少有人愿意做一辈子,绝大多数书记员尤其是年轻人会寻找更好的出路,进而导致了法院书记员短缺。审判员除正常审判案件外,还要承担文书送达甚至立案等繁杂的非审判工作,这大大加重了审判员的工作负担,也不利于审判质效的提高和审判员地位的维护。

     二、原因浅析

笔者认为,出现这类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遴选制度不完善,未照顾到基层法院利益,且工作环境差,压力大,薪金福利不高,法官社会地位低等一系列问题都导致了基层法院无法留住人才。

     2、书记员工作不稳定,成分复杂,工作量繁重;法院审判员作为标准公务员编制工作稳定,工作量相对较小,社会地位相对较高,从而导致绝大多数书记员全力争取审判员岗位,进而导致其为准备考取审判员资格而忽视本职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3、书记员福利待遇较差,且不具备发展前途,但其却是获得审判员岗位良好学习平台和有力晋升跳板。

    三、改革途径

面对此种乱象,即将开始的司法体制改革欲改变当前现状,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实行审判员精英化培养模式,细化明确审判员来源渠道,提高审判资格考核标准,降低审判员在法院工作人员中所占比例,具备审判员资格的法官只负责案件审理审判工作,其余工作由助理审判员承担。

    2、效仿医院内部编制,书记员不具备转业为审判员资格。在医院内部编制中,医生与护士的编制相互独立,护士专业只能考取护士资格证,如果工作出色可以在护士系统内得到晋升,但不能考取医师资格证。法院系统也应该将书记员与审判员相独立分离,阻断二者间转换途径,以此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稳定性。

    3、理清书记员队伍成分,建立独立的书记员事业编制,剔除合同工、聘用制书记员、临时人员等非编制内工作人员,并实行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确保优秀书记员能够得到晋升,保持书记员工作积极性。

    4、单独开展书记员审核考试工作,降低书记员资格获取门槛,一旦考试通过即获得书记员从业资格及编制,改变当前审判员过渡性的、模糊的职业定位,将书记员作为司法系统正式编制内职业对待。

    人员稳定性是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而队伍活力更是达到高水平工作的关键因素。因此,只有通过体制改革保证法院审判员与书记员队伍的稳定,使其产生强烈的自我认同感,才能专心投入到本职工作之中迸发活力,将我国的司法审判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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