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开封县法院门口鞭炮噼啪作响,申请执行人王某一行将绣着“不畏艰难打击老赖,惩恶扬善执法为民”和“穷追猛打老赖伏法,公平正义大显神威”的两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法官们手里,感谢执行法官秉公执法、司法为民。这是开封县法院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开展的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取得的又一硕果。
2008年3月14日,高某以给窑厂投资能挣钱的名义,经程某介绍借程某亲戚王某30万。后经王某多次催要,高某以各种理由推拖不还。无奈之下王某于2010年3月将高某起诉至开封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高某还款30万。该院杜良法庭于同年11月依法判决高某还王某借款30万元,高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年6月开封市中院依法判决驳回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高某仍不予还款。王某于2011年7月申请开封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主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副院长魏国成、主持执行局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建民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对策,制定执行预案。承办本案的执行局副局长秦启道多次带领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高某传唤,做其思想工作,高某都以没钱为由不予还款。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对高某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经查发现高某在各金融机构要么未开户,要么余额寥寥无几,其窑厂和房产已被另案查封,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012年下半年,政府下发了拆除粘土窑厂的文件,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认为此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促进案件进展的有利时机,于是2012年12月13日对高某采取了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对高某及其亲戚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使高某认识到了欠账不还的严重后果。后经承办人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由被执行人的两名亲属写出担保书,促使其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及时履行义务。最终高某于约定的2013年1月16日全部付清了欠王某的30万借款。使一起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王某拿到执行款后,对开封县人民法院及执行法官十分感激。当王某将锦旗递到执行法官手中后,激动地说:“开封县法院执行局是一支能打善战的队伍,领导亲民,法官素质过硬,感谢执行法官不畏艰难制服老赖为民做主,我今年可以过个好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