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县法院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焦裕禄精神,整顿干部作风,树正气、树典型”和“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树形象”等教育实践活动,大大提高了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在促进审判工作和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取得明显实效。2012年7月16日上午,聋哑当事人高某及其家人将一面“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开封县法院,以此表达对法官的感激。
聋哑人高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害人。4月19日,开封县法院民一庭庭长文彬、法官董合义专程到高某住所看望了高某。得知高某的父母年迈体弱,其妻是智障人士,经济来源全靠高某打工的收入,事故后家庭经济出现困难。高某目前生活尚不能自理,急需医疗费治病,加上高某家属对办案程序缺乏了解,情绪十分不稳定,此案一度出现不安定因素。
为使高某尽早看病治疗,民一庭法官主动与保险公司负责人沟通,依法先予执行了20000元医疗费并冒雨送至高某家中,稳定了高某及其家属的情绪。7月2日,民一庭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方须向原告高某支付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等共计135747元。拿到判决书后,高某及其家属激动不已,一再表示对承办法官的感谢,于是就来到法院鸣放鞭炮、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