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是一种十分美丽的花朵,但也是提取毒品的原材料,所以任何人种植罂粟都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2011年9月5日,河南省开封县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刘传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家住河南省开封县陈留镇某村的农妇刘传兰于2011年2月份在家中播种下罂粟种子,到5月份一共长出罂粟1061株,随后被人发现,罂粟植株也被全部强制铲除。案发后,刘传兰辩称自己也知道罂粟的危害,但认为只是当做药材来种植的,不是用来制毒,不会犯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传兰明知是毒品原植物而种植,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因被告人系初犯,且所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已全部铲除,开庭审理时,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酌予从轻处罚,认为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