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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财发到儿子身上 拐卖亲子判五年罚一万

  发布时间:2010-11-24 08:20:22


    妄想发一笔横财,竟然将自己八个月的亲生子卖给别人。殊不知为此触犯刑法,走上庄严的审判台,接受法律的制裁。11月22日,开封县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郭瑞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2月16日,被告人郭瑞想到其舅家马某家走亲戚时,提出想把自己亲生的儿子送人抚养,马灯岭(另案处理)便找刘庆河(另案处理)介绍,于2010年2月23日,被告人郭瑞想将八个月的儿子,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开封县某村的鲁某某。开庭时,被告人郭瑞想辩称不是卖,是送人抚养,虽然收钱但双方都同意。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瑞想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其非婚生儿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郭瑞想辩解送养的理由不能成立。开封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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