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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典护生态 以初心筑绿水青山——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6-08-14 18:56:50


     绿水青山为底,法治护航为纲。8月14日上午,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祥符区人民法院坚持党建领航,以“祥符法魂”文化品牌为牵引,组织刑事审判庭、朱仙镇人民法庭、政治部党员干警联合走进朱仙镇启封故园,开展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祥符区法院紧扣全国生态日宣传主题,紧抓《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关键节点,立足环境资源审判本职职能,搭建便民高效的司法普法阵地。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咨询、摆放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园内过往群众讲解法典立法背景与核心条款,普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细致解读噪声污染、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条文,清晰讲明破坏生态环境对应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生态环境权益,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植群众心底。


   设立全国生态日,是凝聚全社会生态保护共识的重要载体。多年来,我国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生态兴则文明兴。下一步,祥符区法院将持续以党建为领航,深化“祥符法魂”品牌内涵,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优势,推动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以坚实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携手绘就天蓝、山青、水净的美丽中国新图景。



责任编辑:娄瑞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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