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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死亡 二十余人受伤 肇事车主不赔偿不认罪获重刑

  发布时间:2010-10-21 08:12:22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货车要格外当心,可本案的被告人却是个马大哈,一不小心冲破中心隔离护栏,驶入对面车道撞上了货车和客车,造成3人死亡20余人受伤。案发后肇事车主不但不赔偿受害人损失,还拒不认罪,得到了法院的重判。10月19日,开封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晓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4日13时许,被告人杨某晓驾驶一解放重型半挂货车,沿连霍高速公路南半幅由西向东行驶至484KM+700M处时,冲过中心隔离护栏,驶入对面车道,与北半幅由东向西行驶的魏某某驾驶的东风货车、刘某驾驶的宇通大型客车相撞。造成乘车人程某、张某某、韩某三人死亡,刘某等二十余人受伤,车辆及车上物品和道路设施损坏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杨某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晓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致三人死亡、二十六人受伤,车辆及车上物品和道路设施损坏,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交通事故造成众多家庭陷入悲痛,被告人又没有赔偿死伤人员的经济损失,且在开庭审理中否认案件基本事实,拒不认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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