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8日,在开封市儿童医院病房,病困儿童李晓瑞面对20多家国家、省、市、县媒体记者一边流泪一边不住地道谢:“感谢开封县法院的院长王叔叔和给我捐款的法官,让我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法院的好心人。”让在场的记者和病人无不感动落泪。
李晓瑞是开封县陈留镇东街村委10组人,今年刚满14岁。他刚3岁时父母离婚,他随父亲和爷爷、奶奶生活。4岁时父亲车祸身亡,2000年其爷爷又病故,同时李晓瑞于2000年4月份经开封市儿童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室水平左右分流,必须手术治疗。但其母李某某改嫁到半坡店乡后又先后生育一儿一女,也是家境贫困。由于经济困难,李晓瑞的治疗问题一拖再拖。2008年6月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对李晓瑞的病情再次作出诊断,结果同前。此时李晓瑞的奶奶王秀芝又患上脑血栓,经治疗至今仍有明显后遗症,未能中断用药。李晓瑞得知自己的病情后到母亲李某某家要求支付自己的手术治疗费用,其母不答复。2009年12月中旬,李晓瑞在陈留镇东街村委的支持下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向母亲李某某请求治疗费用30000元。
陈留法庭接到诉状向李晓瑞、王秀芝以及陈留东街村委的干部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认为不能就案论案,应慎重处理。承办法官向院长王成宏作了详细汇报,王成宏院长认为李晓瑞已经年满14周岁,已过了先天性心脏病的最佳手术治疗时期,若因为案件审理而继续拖延手术时间,势必对李晓瑞的身体状况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就决定从人道主义出发,想方设法实施救助,首先解决李晓瑞的手术医疗问题。
按照医疗规程,未成年人的手术前应由其监护人签字许可。陈留法庭三次到李某某家要求李某某以李晓瑞的监护人身份在手术前签字,李某某均以李晓瑞不消除对自己的怨恨为理由拒绝履行签字义务。并明确表示对李晓瑞的手术后果不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在此情况下,陈留法庭邀请了李晓瑞的姑姑、陈留法庭东街村委干部和王秀芝的邻居们做王秀芝的思想工作,最终说服了王秀芝答应为李晓瑞的手术签字。
由于手术费用所需近5万元,李晓瑞家根本无法承担。王成宏院长多次与市卫生局和市儿童医院领导协调,先后三次亲自到市卫生局领导办公室寻求支援。市卫生局和市儿童医院领导被法院院长一心救助贫困儿童的精神所打动,决定最大限度免除李晓瑞部分手术费用,选派最优秀的医护人员为李晓瑞做手术。面对仍差额的1万多元治疗费,王成宏院长带头捐助,全院干警纷纷伸出援手,在较短时间内为李晓瑞捐献了1.1万元手术费,解决了她面临的现实困难。
在开封县人民法院的努力下,李晓瑞于2010年9月7日入住开封市儿童医院,通过全面检查,决定2010年9月9日进行手术治疗。在得知开封县法院一心为民救助病困儿童的事迹后,省、市法院与关注此事的20多家国家、省、市、县新闻媒体记者于9月8日手术前到儿童医院看望采访。当天晚上省电视台即播出了专题新闻,新华网、大河网、大公报、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开封日报等媒体也争相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对开封县法院积极救助病困儿童给予高度称赞,开封县法院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