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开封县法院开庭审理毛氏三兄弟等9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10-08-18 14:00:18



2010年8月17日,开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毛海民、毛海林、毛东民等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1991年以来,被告人毛海民(男,1966年7月18日出生,农民,住尉氏县人民路所北花园巷21号。)为了达到称霸一方、聚敛钱财之目的,网罗多名人员,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几年的发展逐渐形成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层次分明,以毛海民为组织领导者,毛海林(系毛海民之弟)、毛东民(系毛海民之兄)、要喜旺、秦青路为骨干成员,秦顺才、孙四喜、孙天义、孙明磊等人为积极参与者。该团伙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奖罚分明。毛海民为了控制组织成员,采取为组织成员发工资、奖金、组织旅游和私分赃款等方式来笼络人心,采取扣发工资、开除组织等手段来树立权威。以毛海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采用暴力、威胁等犯罪手段,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务、绑架、非法经营、串通投标、抢劫、盗窃、赌博等一系列个案及事件,逐渐形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对群众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强制,使公众安全感下降,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受到阻碍,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检察机关认为,毛海民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绑架罪、非法经营罪、抢劫(预备)罪、盗窃罪、赌博罪、串通投标罪,请求依法惩处。

庭审自当天上午9:00持续到晚上21:00结束,开封县人民法院将择日公开宣判。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