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7日,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晓飞交通肇事撞死“信义哥哥”孙水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晓飞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0年2月10日凌晨,为了抢在大雪封路前赶回家为民工发工钱,湖北武汉的建筑商孙水林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弟弟孙东林主动传承哥哥遗愿,赶在大年三十前,将工钱如数发给了众乡亲。武汉“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的事迹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被誉“2010年春节最感动中国的人物”。“信义兄弟接力送薪”的感人故事让人震撼!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2月10日1时16分,被告人王晓飞(男、蒙古族、1974年4月29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南阳市镇平县曲屯乡娄子王村)驾驶面包车,沿兰南高速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2KM+700M处时,发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遂实施制动措施,因路面结冰在其实施制动措施过程中直接撞击到已发生交通事故被卡在鲁F14460号大客车中的京GX5360本田轿车的左侧门处,造成本田轿车的司机孙水林及其儿子孙锦超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晓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此案于6月21日立案受理后,开封县法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王成宏、副院长王连山始终高度关注此案,要求承办法官站在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的高度,注重对此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依法维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刑庭庭长杨友才、副庭长(承办法官)段军英及时电话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通过承办法官积极做工作,7月5日中午,被害人孙水林的女儿孙云、弟弟孙东林及湖北省总工会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王律师、武汉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了开封县法院。被告人王晓飞的母亲在见到被害人亲属后一直流泪致歉,其父亲诚恳的表示会尽全力筹资给予赔偿。面对此案,承办法官付出了巨大努力,千方百计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调解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8点。面对家境贫困的被告人,“信义弟弟”孙东林及其侄女宽宏大量,考虑到被告人属过失犯罪,被告人及其家属诚恳道歉且积极筹款赔偿,受害人家属在起诉赔偿数额的基础上做出了较大让步,双方终于达成民事赔偿协议。7月6日上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交接了赔偿款,受害方撤回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信义弟弟”孙东林及其侄女同时表示对被告人王晓飞予以谅解,建议法院及早开庭,从轻判处被告人王晓飞,让其早日回归社会,照顾家庭。
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法院及承办法官调解此案所付出的艰苦努力表示满意和感谢。因民事部分已结案,7月7日开封县人民法院仅就本案的刑事部分公开开庭审理。鉴于双方已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受害人亲属已对被告人予以谅解且要求人民法院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开庭查明事实和被告人认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