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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一交通肇事被告人面对人民陪审团当庭流泪言谢

  发布时间:2010-06-11 15:46:20


2010年6月10日下午,开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7名人民陪审团成员参加庭审,被告人杨珍珠认罪悔过,在最后陈述时当庭流泪向法官和人民陪审团成员言谢。

被告人杨珍珠因驾驶中型普通客车与步行的受害人发生相撞,造成受害人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杨珍珠负事故主要责任。庭审经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当庭认罪悔过,且已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人民陪审团成员在合议后,当庭宣布了陪审团意见:认为被告人属过失犯罪,且已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建议对被告人判处缓刑。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向法官和人民陪审团成员深深鞠躬,流着泪表示感谢。合议庭表示将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团的意见,休庭合议,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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