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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09-08-04 16:33:57


    2009年3月27日,开封县法院召开由全院干警参加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宏作动员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连山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运新传达活动方案。

    李运新传达了《开封县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方案》。此次学习实践活动自3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为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要求从落实领导责任,注重务实创新,加强督促检查,坚持统筹兼顾四个方面狠抓活动落实,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王成宏院长在动员会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念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他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效推进。要牢牢把握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这三个重点,紧紧抓住领导带头、分类指导、整体互动、群众参与这四个关键,力求取得强化科学发展的理念、优化科学发展的思路、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完善科学发展的机制、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这五项成效;三是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当前的重点工作,抓好“五个严禁”落实、“调解年”活动开展、全省法院2009年十件实事落实、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及打击“两抢一盗”严打斗争等专项活动,通过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促进工作,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张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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