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不务正业的年轻人,每天都想弄点钱花。一日从报纸上看到某人销售假烟牟取暴利后被判刑。他们认为,他们要是干这事,小心点就不会出事,没想到出手必被捉,有期徒刑加上七万元的罚金彻底粉碎了他们的发财梦。4月22日,开封县法院审结李继明、姚红伟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审各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一年和六个月,各罚金40000元和3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9年5月份期间,被告人姚红伟多次从禹州市某镇非法购买假烟300余件,以每件180元的价格销售至开封县仇楼镇某村李继明处。现已查实297件,销售额已达53460元。被告人李继明又将这些假烟和其从刘鸣远(已劳动教养)处非法购买的14件假烟销售到开封县、通许县、杞县等地的乡村。被告人李继明的销售额已达6842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继明、姚红伟销售伪劣烟草制品,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被告人系初犯,当庭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酌予从轻判处。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