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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有针对性学习研讨提升法官办理疑难新类型案件能力

  发布时间:2010-04-22 12:40:37


在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中,开封县法院不拘泥形式而讲求学习效果,法官需要什么就学什么,有什么难题就研讨什么,以学习促工作,有力推动了审判执行工作开展。

2010年4月16日,是开封县法院例行的周五业务学习日。副院长王秉坤召集从事民商事审判的三名审委会委员、资深庭长和三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年青法官,针对一起侵犯姓名权案件开展有针对性地研讨。针对承办法官在审理中遇到的难题,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和先后通过司法考试的年青法官分别发表自己的意见。他们针对本案中是盗用、借用还是假冒姓名、是否构成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及如何认定受害人经济损失等问题展开认真讨论。还立足本案拓宽视野,针对此类案件如何行使释明权、侵犯姓名权案件的诉请范围及其法律适用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深入讨论。

针对这种不拘泥形式而讲求效果的业务学习形式,开封县法院院长王成宏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资深法官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年青法官视野开阔、思路活跃、掌握新法律法规细致全面,针对疑难新类型案件共同学习讨论能互助互补,有助于提升法官办理此类案件的能力。而且这种立足审判实践有针对性的学习,比照本宣科条文式的学习更能激发法官的学习积极性。

责任编辑:Z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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