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朱仙镇人民法庭干警坚守岗位,依托“云庭审”、“云调解”稳步推进诉讼服务有序开展,通过电话、线上调解等方式成功调解多起案件,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及时实现。
王某某诉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因2021年王某某跟着程某某干活,程某某未向王某某支付工资款29000元,多次追要未果,特诉至法院。为了尽快实现定纷止争,法庭书记员于11月3日上午通过电话积极联系当事人,向当事人讲解网上庭审的操作的便捷性,征得双方同意后准时进行网上庭审。当庭经过了解基本事实后,朱荣宝法官对两方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劝说两方换位思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程某某同意向王某某支付工资,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以前支付工资14500元,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支付剩余工资14500元。
谢某某诉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朱仙镇法庭书记员在11月3日上午和双方沟通网上开庭事宜中,了解到谢某某有调解意愿,就通过谢某某找到郭某某的联系方式,立马给郭某某打电话了解其想法,并从夫妻感情、孩子生活等方面对谢、郭两人劝说,当日双方通过河南网上庭审小程序签订调解协议,对婚姻关系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朱仙镇人民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一方面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一方面充分利用网上庭审、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等功能,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方开展工作,让因疫情防控不能线下开庭的当事人的意见能被听到、能被看到,力求当事人正当诉求不因疫情被延缓实现,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