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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履行 法徽见证

  发布时间:2022-09-29 18:01:58


927日上午,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在法徽的见证下,由调解员主持,被申请人依约将第一笔欠款交付到申请人手中。


今年629日,梁某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将杨某诉至法院。根据起诉状描述,梁某曾于2014年卖给杨某价值22000元的饲料,因杨某当时资金短缺,未及时支付,截止原告起诉之日仍剩余9000元价款未结清。考虑到疫情当下的经济形势,双方都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通过诉讼途径势必会增大当事人的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也不利于矛盾化解,经与原告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原告同意进行调解。于是案件转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于74日由调解员将当事人双方约至诉讼服务中心当面调解。

经过调解员耐心沟通以及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于930日前支付2000元,剩余款项于1230日前支付完毕,双方就还款金额、方式、时间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转眼间,时间就来到了九月底,杨某主动与调解员联系,要求在法院的见证下,将第一笔还款交付给梁某。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近年来,祥符区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像买卖合同这类纠纷,是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类型之一,买方因不能一次性结清价款且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毕而引发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了纠纷就要及时解决,对于这类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诉前调解是最为高效便利的解决方式。

责任编辑:谢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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