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己的亲属被公安局民警抓捕,心中不平,年少气盛的他竟然出手打伤一名民警帮助亲属逃跑。在他的“帮忙”下,亲属也乘机打伤了另一民警得以脱逃。3月29日,开封县法院审结黄佳佳妨害公务一案,判处黄佳佳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26日7时许,被告人黄佳佳(男,20岁,农民)在开封县公安局某乡派出所民警徐某某、张某对另一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进行抓捕时予以阻拦和威胁,将民警徐某某打伤。致使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乘机将另一民警张某打伤后脱逃。经法医鉴定,徐某某、张某的伤情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佳佳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黄佳佳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