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儿“要命”的聚餐 作者:豫法阳光 发布时间:2022-07-29 18:17:25
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
老张张罗亲朋好友
到一家火锅店吃火锅
炭烧火锅热气腾腾、色味俱佳
大家吃得热火朝天、聊得分外尽兴
正嗨时,老张大呼头晕眼花
随即呕吐不止
其爱人老李也紧跟着哇哇直吐……
众亲友见势不妙
紧急拨打120送往医院救治
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
第二天、第三天
一起吃饭的老张的儿子和老王
也相继出现类似症状
医院诊断结论:均为一氧化碳中毒

出院后,老张找饭店老板理论
要求赔偿4人的损失
老板只答应赔偿当时饭店中毒的两人
其余两人概不赔偿
还振振有词
都过两天了
中毒还找我们饭店
这不是讹人吗!
无奈之下
老张一纸诉状将饭店告到了法院
请求法院判令饭店赔偿4人的损失

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饭店作为经营者
应对其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因其未对经营场所
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致使老张等人受到伤害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饭店赔偿老张等4人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损失13194.6元
尽管赔偿“买单”姗姗来迟
但公平正义永不缺席

责任编辑:谢智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