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咏梅,女,1975年12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8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开封县人民法院(今祥符区人民法院)刑庭、民二庭、法警队、研究室、范村法庭、八里湾法庭等部门工作,现任八里湾法庭庭长、员额法官。因工作业绩突出,徐咏梅曾荣获省法院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全市百名政法干警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区维护妇女儿童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任中共开封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徐咏梅自2015年从事民事审判至今,恪尽职守,热心公益,审理案件三千余起,其中大量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辖区居民亲切地称为“热心好庭长”。
一、维护妇女权益,甘当妇女“娘家人”
徐咏梅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庭长,审理的案件大多涉及夫妻离婚、婚约彩礼、子女抚养等纠纷,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较多。在她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凭借女性的细致和敏感,将法、理、情融入工作中,注重倾听当事人心里倾诉、积极疏导情绪,必要时邀请媒体、妇联等部门介入,有效的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成为弱势妇女的“娘家人”。徐咏梅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该案原告李某某已经是第三次起诉丈夫离婚。案件立案后,徐咏梅首先向两次审理李某某离婚案件的法官询问案件情况,当得知原告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家出走多年,原告因起诉丈夫离婚,已经引起村民公愤时,亲自到该村了解情况,并积极联系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庭审现场》的编导,入村开庭,耐心调解,终于使原告回归家庭,结束了原告多年有家不能回的状况。也赢得了当地老百姓高度赞誉。徐咏梅审理的每一起离婚及子女抚养案件,均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用细腻的感情触角、和风细雨的调解艺术解决了大量纠纷,使多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
二、关爱儿童成长,成为“法官妈妈”
审理离婚案件,徐咏梅首先站在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解决原、被告的矛盾纠纷。她经常对离婚案件当事人说这样一句话:“离婚案件,没有赢家,如果真的想离婚的话,请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小”。这是徐咏梅对离婚当事人唯一的要求,也是她处理离婚案件的一个原则。经徐咏梅处理的离婚案件只要涉及子女抚养,她都会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耐心地向他们讲解父母之间的矛盾,不能影响其与父母之间的感情,要对父母心存感恩,自己更应该自强自立等,让孩子们理解父母,更感受到法律的温。徐咏梅一直难以忘怀的是一个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女儿悄悄问“我可以叫你法官妈妈吗?”时信任的目光。
徐咏梅一直都关注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多次深入中小学校为同学们上法制教育课,为辖区留守儿童送温暖,献爱心,并一对一结对帮扶祥符区西姜寨乡两名贫困儿童,为其送去衣物及学习用品。
2021年六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举行“六一”儿童节“少年成长,法治护航”公众开放日活动。徐咏梅同志利用一周时间,与开封市祥符区第三实验小学的孩子们精心准备了一场“模拟庭审”。该庭审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并书面感谢,感谢“八里湾法庭庭长徐咏梅同志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加班加点组织学生排练,给予悉心指导,最终为大家呈现了一场精彩的模拟庭审”。
三、秉承初心,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自2021年以来,由于徐咏梅在家事案件中的突出表现,祥符区人民法院院党组决定由她重点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为了更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她深入探求此类案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成因,注重把握家事案件中当事人法律关系背后情感关系和利益纠葛的重点,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自己审理离婚、抚养等涉及弱势妇女或儿童的案件,加强回访,借助村委及妇联等部门,以维护家庭稳定为己任,做好案件后续维护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有利环境,为弱势妇女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徐咏梅深知,司法公正的关键在于法官,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和宣判,都关乎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未来的命运,如果判决不公,将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也会在社会上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审判工作非一蹴而就,公平正义非一日之功,重任在肩,她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