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荣宝,男,出生于1973年2月,中共党员,现任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朱仙镇法庭负责人。在祥符区人民法院工作22年以来,始终以“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为准则,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过硬的业务素质出色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履行好人民法官职责,让人民群众拥有“看得见的正义”,先后荣获 “祥符区五一劳动奖章”、 “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省人民法庭先进个人”等个人荣誉。
在朱荣宝庭长的带领下,朱仙镇法庭硕果累累。2018年3月,朱仙镇人民法庭荣获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颁发的“2017年度先进集体”;2018年4月,朱仙镇人民法庭荣获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朱仙镇人民法庭荣立集体三等功”;2019年3月,朱仙镇人民法庭荣获中共开封市祥符区委、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颁发的“2018年度政法工作十佳政法集体”;2020年3月,朱仙镇人民法庭荣获中共开封市委政法委员会颁发的“2019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朱仙镇人民法庭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朱庭长善于将刚性的法律条文与柔性的情理相结合,贯彻“和为贵”的传统理念,追求“案结、事了、人和”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诉前工作中,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朱仙镇法庭案件的调解率从25.16%逐步提升至29.95%。朱荣宝法官在其任职期间,充分利用民调组织和人民陪审员作用,将一部分案件矛盾在诉前化解。在法庭设立“祥符区人民调解中心驻祥符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调解工作室”、“祥符区司法局朱仙镇司法所法律咨询站”和“马兆龙个人调解室”,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判过程中,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法庭干警树立强烈的案件质量意识,建立了案件审判质量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所办理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应该公开审理的以外,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公开质证、公开调解、公开宣判。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论证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设立了审务公开栏、案件排期栏、审判人员职责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公布上墙,将法庭的审判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所办案件调解多、判决少、服判息诉率高,无涉法涉诉信访现象。
朱荣宝法官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情系百姓冷暖,践行了人民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扎根基层,用一颗赤诚之心,以党员之名,为天平增色,以法官之身,为正义发声。为守护一方平稳,践行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