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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贼“演双簧”偷摩托 “聪明贼”获刑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0-02-23 08:40:47


   为了偷车,二贼真是用心良苦。一贼负责将被害人骗到别处,一贼负责偷配摩托车钥匙将车盗走。2月22日,河南省开封县法院审结该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扎根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郭百仁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28日下午,被告人王扎根(男,23岁,农民)、郭百仁(男,36岁,农民)伙同徐振坡(另案处理)在河南省兰考县三人租住的地方预谋后,由王扎根和徐振坡将开封县刘店乡某村村民司某某骗到兰考县城,当晚徐振坡偷配了一把司某某的摩托车钥匙,将其摩托盗走,由郭百仁以450元钱卖掉,赃款三人挥霍。经鉴定该车价值600元。2009年6月份,被告人王扎根、郭百仁伙同徐振坡又到开封县刘店乡先后两次盗窃当地村民摩托车两辆,两辆车总价值81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扎根、郭百仁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王扎根刑满释放后不满五个月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判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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