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晚,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安振成审判团队的办公室灯火通明,历时五个小时的案件调解终于结束,实现了案结事了。

2017年5月18日,原告杨某军与被告开封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了由原告建设车间、投入设备并在被告土地上从事铸造加工,同时约定其他相关事项。租赁期间,原告因审批手续和自身资金原因未能如期缴纳租金,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后被告在未通知原告的情形下私自将原告建造的车间和设备租赁给案外人。原告遂以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安振成经初步审查案件材料,发现案件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原告陈述的法律事实不能对应其诉讼请求,且原被告在本案纠纷以外,还存在其他的民间借贷和租赁合同纠纷,已有生效调解书,只是尚未履行。为免除当事人二次诉累,保护案外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约好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 解,“抄底”解决各种纠纷。
调解中,承办法官找准双方争议根源和焦点,一针见血的指出各自的过错,从双方的利益出发释法明理,做足思想工作,成功动员被告对原告损失予以补偿。但双方对补偿数额尚有20万元的争议,局面僵持不下,法官灵机一动,半开玩笑的提议双方用“抓阄”的方式各让一步,并表示为免对一方明显不公,将对抓阄结果行使自由裁量权定下最终数额,双方均同意使用此法。

“石头、剪刀、布”,选定的抓阄人在10个纸团中选中了“150万”的数额,法官适时裁量148万元,一锤定音,双方握手言和。并将调解内容同另案调解书结合,各项纠纷的履行金额进行冲抵,最终确定被告向原告支付49.7万元。
本案力争一次调解化解多案纠纷,减轻当事人多次起诉、申请执行的诉累。祥符区法院坚持将调解方式结案挺在前头,用法理人情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以司法为民的担当和创新创业的干劲化解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