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一执行案件委托代理人将一幅上写“为民解忧、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案件承办人李冰和赵龙手中,连声表示感谢,满脸洋溢喜悦的笑容。
送锦旗的是一石膏板公司,他们与被申请人周某、姜某有业务来往,周某与姜某原来是夫妻关系,他们二人在祥符区开办一木业店,多次从石膏板公司购入石膏板,共欠货款230000元。经多次催要,二被申请人以石膏板有质量问题拒绝还款,2018年经过该院审理,判决二人归还公司欠款230000元。
2019年1月29日,石膏板公司向祥符区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姜某夫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限其按期履行义务。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制定还款计划,被执行人在履行60000元后,便觉“万事大吉”,未再履行和解协议。2019年11月25日,申请人再次申请执行。
在本次执行中,周某、姜某已经办理离婚手续,二人均以“躲猫猫”方式拖延还款。无奈,法院对周某名下一套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在交接过程中,因姜某在拍卖房屋居住,拒绝腾房,造成交接工作一度搁置。为顺利腾房,案件彻底执结,也为购房人早日办理过户手续,承办人李冰和赵龙多次与姜某沟通交流。在二人不厌其烦的劝导下,对其讲解拒执后的严重后果,姜某权衡厉害得失后,终于同意主动腾房。申请人石膏板公司从法院领取下欠执行款和滞纳金共计189724元,案件终于完美执结。
石膏板公司是一外地企业,曾担心地方保护,法官不会尽心执行。另其意外的是,法官不但没因他们是外地人而拖延执行,而是想尽办法为他们争取权益。在案件承办人努力和坚持下,不但将下欠款执行到位,包括迟延履行金也得以执行。承办人的公正为民行为深深感动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案件顺利执结后,他再三嘱托其法律顾问要制作锦旗送到法官手中,以表他们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