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偷车被发现 驾车撞车主 盗窃变抢劫 累犯获重刑

  发布时间:2009-10-22 10:18:03


    一盗贼盗得摩托车一辆,驾车逃窜时被车主发现,车主开车追赶,盗贼在逃跑过程中竟然驾车撞击车主并进行威胁。10月20日,开封县法院审结贾伟建抢劫案,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贾伟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25岁的贾伟建可谓劣迹斑斑,曾于2006年因犯盗窃罪被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7年,再次因犯盗窃罪被中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9年4月20日下午3时许,贾伟建窜至开封县朱仙镇卫生院,对张某某停放的一辆红色宗申牌摩托车实施盗窃,在其发动该车时被张某某及时发现,张某某和本村村民梅某某遂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进行追赶,在逃窜过程中,被告人贾伟建不顾危险,先后两次驾车撞击张某某和梅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后部,后被告人贾伟建在开封县朱仙镇老饭店村南弃车继续逃跑时又对被害人张某某等进行威胁。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车辆价值4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伟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贾伟建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在犯抢劫罪中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属抢劫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综上,开封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L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