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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长吃回扣 受贿6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09-10-28 14:06:22


    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应洁身自好、两袖清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法不容情。10月26日,开封县法院审结孙继生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身为中共党员的孙继生是开封县人,原任开封县八里湾卫生院院长,开封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可谓名利双收,仕途通顺,但终究被贪念拉进泥潭。孙继生因涉嫌受贿于2009年6月4日被开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8日被开封县公安局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至8月,孙继生利用担任开封县八里湾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其单位购买CR设备的过程中分两次收受CR设备供货商河南中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程远顺现金60000元(一次20000元,一次40000元),为程远顺在销售该设备等方面予以帮助。案发后,赃款已退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继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孙继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属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孙继生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综上,开封县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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