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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调解维护军属权益,消除顾虑军人安心服役

  发布时间:2020-06-12 13:44:33


2020年5月20日,祥符区人民法院朱仙镇法庭收到西姜寨乡人民政府移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关于协调处理王某某父亲案件相关事宜的函》,该函表示,西姜寨乡入伍战士王某某的父亲1处理王某某的大哥王某2与同村村民3肢体冲突,突发脑疝经抢救无效去世,为消除某某的后顾之忧,确保该同志能安心服役,希望朱仙镇法庭协助官兵查清事实真相,给予官兵和家属合法权益保护,妥善解决纠纷。

本案案情如下,2020年2月9日下午,祥符区西姜寨乡村民王2在邻居家打牌,本村村民王3酒后辱骂王某2,导致两人发生肢体冲突。王2父亲王1劝回家中,20分钟后,王3携妻子和西姜寨乡派出所4名民警来2,在王2没有出来之前,王3夫妻二人王某1发生争吵,王1因情绪激动当场晕倒,后送到淮河医院进行治疗,检查结果为脑出血并进行手术,在2月12日经治疗无效去世。

该纠纷经村村民委员会及西姜寨乡派出所调解未果。为此,受害人王1近亲属2、王某某5人于3月6日将本案诉至朱仙镇法庭,要求被告王3夫妇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60000元。

案件受理后,朱仙镇法庭本着涉军案件无小事的原则开展调解工作,法庭负责人朱荣宝联合朱仙镇司法所所长崔国献、人民调解员马兆龙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6月4日,结合原被告之间系属同一宗族,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经过多次用心用情用法的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在双方律师的见证下,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同意补偿原告损失共计45000元。

朱仙镇法庭表示,依法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关系到能否让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家属受到侵权势必会让军人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本案是一起常见的民事纠纷,但是受害人系军人父亲,为了让案件纠纷及时解决,让军人王小磊能够安心工作,朱仙镇法庭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最终在法庭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矛盾被解决在萌芽状态,案件也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力维护了军属的合法权益,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范天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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