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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从快从严 祥符法院审结开封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22 16:44:33


2月20日,开封市祥符区法院运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对开封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进行视频开庭审理,以妨害公务罪,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201261213分许,被告人孙某某骑电动车从开封市回家,经过祥符区朱仙镇政府在北辛庄设置的疫情防控卡点时,不予配合,拒绝测量体温登记信息,并强行将防撞栏推到河里,持刀威胁疫情防控执勤人员。刀具被夺下后,孙某某又持石块继续威胁疫情防控执勤人员,致使该防控执勤卡点工作不能正常进行,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疫情防控卡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影响恶劣,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被告人孙某认罪认罚,无前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的风险,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多方共同使用“云间”网上庭审系统“隔空对话”,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后,被告人利用平台端口查看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开封市祥符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犯罪,并借助“云间”网上庭审系统,进行远程提讯、开庭等工作,依法从快从严审理此类案件。祥符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从立案到宣判,仅用两天时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而严峻,主动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全体公民应当履行的重要义务。任何肆无忌惮、炫权耍横,妨害疫情防控卡点管理工作的行为,都是对自己对他人不负责任的表现,更可能因此触犯法律,受到严惩。仅以此案提醒大家,要站在为社会、为他人、为自己负责的角度,配合理解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切莫为一时的冲动买单。


责任编辑:范天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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