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你们为了我的案件尽心尽力,心里非常感激,送一面锦旗表达心意......”。7月12日上午,一位当事人走进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办公室,将一面上写“为民解忧,公正廉明”的锦旗送到行政执行团队董合义和童华的手中。
申请人田某、陈某向被申请人董某开办的养殖有限公司供应玉米,因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董某应支付二申请人下欠玉米款92548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拒绝履行,田陈二人于2018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因董某长期在外地,都是电话联系执行相关事宜。董某多次承诺,一定配合法院工作,可在其分三次归还13000元执行款后就对还执行款一事只字不提,完全丧失了申请人以及承办人对他的信任。经过查询,董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其又长期在外无法找到本人,虽经过承办人电话无数次督促,除再次听到“想法还款”之类的承诺之外,再无法推进执行程序,案件只能暂时中止。
但中止之后并未放松对被申请人行踪的调查。7月8日,申请人陈某打来电话,称董某邻居儿子结婚办喜事,按照农村习俗,承办人推断做为近邻的董某有可能回家帮忙。为了不错过找到董某的时机,承办人董合义急忙安排人员、车辆前往,终于见到董某本人,并顺利将其带回。经过数小时的讲解劝说,董某仍是抱着能拖一天是一天的态度软磨硬泡。看着董某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态度,承办人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办理采集信息过程中,董某侥幸再逃一劫的心理彻底崩溃,连忙联系其弟弟帮忙筹款。经过沟通协商,董某当场履行35000元,其余下欠款由其弟弟出面作为担保人分两次偿还。
达成和解协议时已是深夜十点多钟,但看到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听到申请人对自己工作的认可,职业满足感扫清了身上的疲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