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遇见被执行人了,你们快来吧”,5月31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孙彤在整理卷宗时,接到申请人马某的电话,挂完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申请人提供线索的目的地。
马某和董某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2015年董某因周转资金需要,向马某借款5万元,约定于2017年4月前还清。2016年4月借款2万元。借款到期后经马某多次催要,董某拒绝还款,2019年1月马某诉至祥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董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马某借款7万元,并自2017年4月至2019年1月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期届满之日以7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董某仍不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在向董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其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经查控董某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前往董某留的地址寻找其踪迹时,发现董某所留地址早已不用,并前往其可能去的地点也未发现其踪迹,打电话也拒不接听,案件陷入执行僵局。
31日中午,马某在街上闲逛时,正巧与董某走个碰头,于是马某便让其妻一路跟着董某,自己则迅速通知执行干警,当执行干警赶到,在敦促董某履行义务时,董某一直声称自己没钱拒不履行,于是便将董某带回执行局。
执行干警在劝解过程中发现,董某现在正在某饭店担任厨师一职,若将其拘留将会给饭店带来一定损失,于是执行干警劝道,若你自己没钱,你可以分期偿还,你应该正确的处理这件事情,而不是态度生硬,毕竟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是马某帮的你。进一步讲,若你仍不履行义务你将会面临拘留、纳入失信黑名单等严重的法律后果。
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董某于2019年5月给付马春10000元本金及利息,7月1日支付3000元,以后每月的1日偿还马某3000元,2021年4月1偿还4000元直至还清,案件得以顺利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