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对贾若强、李超、李洋、韩冬雨、赵利波5人涉黑案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贾若强等人参加了以罪犯贾惠超为首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贾若强等人采取滋扰、恐吓、殴打、侮辱、纠缠等方式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替人讨债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对开封市祥符区城关镇、兴隆乡及周边区域的赌场形成非法控制,称霸一方,导致多人身负重债,有家不敢回,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若强等5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贾若强、李超系积极参加者,李洋、韩冬雨、赵利波系一般参加者。对涉案5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分别判处8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至7万不等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