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无业青年为了找点钱花,竟然跑到学校收取学生“保护费”,而且扰乱校园秩序,又将学校的老师打伤。近日,开封县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胡亚龙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90后”的青少年们,现在年龄最大的也不过19岁,正值青春年少好时光,应拼搏上进、奋发图强。本案中被告人虽年纪轻轻,但好逸恶劳,不求上进。最近看了港片“古惑仔”里的镜头,感觉电影里的人物活得很潇洒,法律意识淡薄而又年少无知的他,因苦于囊中羞涩,遂决定去附近的学校里找学生弄点钱花。
2009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胡亚龙(男,现年17岁,农民,开封县人。)在开封县罗王乡一中上课期间多次到学校玩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以过生日为理由向该校学生王某某、孙某某、唐某某、党某某等十余人要钱,并随意殴打该校学生孙某某、高某、刘某、任某、胡某某等人,造成部分学生害怕挨打,不敢到学校上课。
2009年6月1日下午,被告人胡亚龙到罗王乡一中校园内玩,并干扰学生上课,学校领导和教师前往制止时,被告人胡亚龙不听制止,将该校教师赵某某打伤后逃跑,经法医鉴定,赵某某的伤属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胡亚龙的家长已对赵某某进行了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亚龙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胡亚龙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长对赵某某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赵某某的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胡亚龙予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胡亚龙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