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定要取之有道。如果总是抱着发财梦想,不加选择盲目追随发财之道,很有可能会触碰法律底线,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开封市祥符区法院就审结一起删帖赚钱而遭受刑事处罚的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拜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对拜某非法所得三万六千元予以追缴,供其所用的本人财物索尼牌银色笔记本电脑一台、苹果6SP、7手机各一部予以没收。
2016年6月,拜某经朋友介绍了解到有从事有偿网络删帖的QQ群,她就创建QQ号加到这些群里,在其中一个群里接单,然后转到别的QQ群里找别人删帖,自己充当中介角色,赚取中间差价。因为做这个删帖业务来钱较快,投资较小,又不耗费太大精力,并且在家用电脑用手机都可以操作,比较简单,所以成为拜某钟爱的“发财”之道。自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拜某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向公众招揽有偿删帖业务,从中谋取利益,期间先后收取何某、付某、杜某、瞿某、孙某、叶某、张某等人删帖费共计441947元。
该院认为,被告人拜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条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形形色色的项目应运而生。我们在选择项目时,一定要仔细甄别,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