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 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手捧一面印有“执法公正 热情廉洁”的锦旗来到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曹自强法官,我要把这面锦旗送给您,对您的感激之情,无以言表,都包含在这面锦旗里了。”此时,想起自己那已故的儿子,老人潸然泪下。
2017年7月的一天,老人的儿子王某正在路上行走,一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重型厢式货车疾驰而过,双方发生碰撞,导致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为家中独子的王某,正值壮年,2014年与妻子离婚后,独自抚养自己的三个孩子,再加上父母年事已高,他的不幸遇难对于家人生活和精神上的打击可想而知。
后经祥符区法院审理,根据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受害人王某不负事故责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故对受害人王某因此事故死亡而给其家人造成的合理损失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受害人王某的死亡,使晚年的父母失去了唯一的儿子,使年幼的孩子失去了他们的父亲,这对于他们精神上是致命的打击,被告还应支付他们精神损害抚慰金,费用共计94万余元。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拿到赔偿款的那一刻,老人紧紧握着曹自强法官的手说到:“人民法官秉公办案,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我们才能拿到这些钱,我要存起来,留给我那可怜的孙子、孙女用,他们没有父亲了。”此刻,老人已泣不成声。
锦旗在手,留有余温,一面小小的锦旗不仅表明了当事人切身感受到祥符区法院法官真心为老百姓排扰解难、定纷止争的信念,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殷切期盼,对法官工作的充分肯定,也让我们行进在司法道路上的法官心间无比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