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无理闹访“牛哄哄”、判刑入狱“悲戚戚”

  发布时间:2018-03-19 14:47:30


涉诉信访,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维权方式,但要依法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如若缠访、闹访,借信访之机给政府部门施压,以期谋取个人不合理利益,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近期,开封市祥符区法院就审结一起无理闹访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闹访人白某有期徒刑四年。

2008年6月25日,被告人白某在开封市开封县(现祥符区)袁坊乡王庵村被同村村民许某打成重伤,开封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9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五年,判处赔偿白某各项损失29226.6元。白某提出上诉,开封中院维持原判。后因许某身体不适宜服刑,开封县法院于2012年5月14日决定对许某暂予监外执行。白某不服上述判决和决定,自2012年11月11日至2017年3月11日期间,乘北京市、郑州市召开重大会议或举行重大活动期间,多次到北京市、郑州市上访,到天安门、人民大会堂附近等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白某的行为给当地政府部门施加压力,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为纠正其非法信访,当地政府部门多次派人对其劝解,多次对其训诫甚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但白某仍不思悔改,仍在国家或省级有重大敏感活动时期非访,胁迫政府部门谋取个人利益。

白某的非法信访行为严重违反了《信访条例》的规定,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开封市祥符区法院在对上述问题查证属实后,对白某作出上述判决。白某得知判决后,一扫往日的嚣张气焰,痛悔当初自己的莽撞行为。

责任编辑:王赛杰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