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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婚变泯灭了亲情

  发布时间:2017-11-02 10:27:16


中午九十点钟的八里湾法庭,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刻,庭前的据理力争,庭后的面红耳赤,都是基层法庭特有的“繁华”景象,只是,今天的八里湾法庭庭里庭外的争吵有点特殊。庭外外婆指着不肯认母的外孙女骂白眼狼,外孙女对外婆的反驳也缺少对长辈应有的尊重。庭内夫妻俩对门外女儿的抚养权问题的归属也是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10年,当事人夫妻在我院经审理判决离婚,女儿严某被判给了严母,但是判决生效后,严母在严父的阻挠下除了迁走严某的户口外并没能成功带走女儿严某,随后严某在没有户口的情况下随父生活、学习至今。严母在相思难解的时候也去学习探视并企图带走过女儿严某,但是均受到了严父的暴力阻挠,最厉害的一次因严父对严母下手太重还闹到了派出所。而严母一次又一次的强行“探视”,最受伤的还是严某,因为父母离婚及母亲的纠缠,她成了同学中的异类。因为母亲不愿意把户口还给她,马上初三要参加中考的她至今没有学籍也成了老师眼中的异类。本该在阳光和关怀下生活的小女孩,变得暴躁易怒,还很记恨自己的母亲,种种情况下,严某的父亲在今年又一纸诉状把严母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女儿严某的抚养权,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抚养权问题是每个有孩子的父母在遭遇婚变时都会遇到的问题,当事人会因为自己种种考虑而争抢或者放弃孩子,有的因为赌气还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本案中女儿虽然判给了母亲,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女儿并没有跟随母亲生活,孩子不是物品,可以强制执行,不是金钱,可以分期付款,父母的婚变已经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如果再处理不好后续抚养权的纠纷,恐怕只会给孩子的童年阴影雪上加霜。在处理抚养权纠纷的时候既要考虑父母双方是否符合抚养条件,又要充分考虑孩子的现状及意愿,在2010年的判决中,儿子归父亲抚养,女儿归母亲抚养,本院的判决合情合理,没有不妥之处,法院关于本案的审判工作就此完结。但是在后续执行及严某的成长中就出现了种种问题,严母并没有机会实际抚养女儿,女儿也因为户口问题没有学籍而影响了学习,最后还是走到了母女成仇人、已经离异的夫妻再次对簿公堂的这一地步。

好在本案在徐庭长的调解下母亲做出了让步,让出了女儿的抚养权,让女儿的户口和学籍的问题得以解决,或许今后女儿严某的生活会因为这件事步入正轨,或许她能换个心态看待自己的成长不再心存怨恨,但是如果当初夫妻俩在离婚时能妥善的处理好孩子的问题,把女儿交给母亲抚养,或母亲为了孩子的成长主动还回户口,也许女儿在这几年父母离异的寒冷中还能体会到些许的温暖。

抚养权虽是老生常谈的话题,并不新鲜,但是切切实实会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对于刚参加审判工作的我来说,也会有很大的触动,关于抚养权,法院的调解和判决不是万能的,更多的是需要当事人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相关问题,婚姻会有终点,但是亲情可以无止境啊!别让破碎的婚姻泯灭了亲情。

责任编辑:王赛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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