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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办公室司法政务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发布时间:2014-10-23 11:15:28


    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审判,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是围绕审判这一中心工作开展的一系列保障性工作。实现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是促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法院办公室作为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承载者,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法院反映现代司法理念、适应现代司法要求的司法制度、审判格局、法官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法院办公室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更具有改革的现实紧迫性,从事务性办公室向政务性办公室转变、充分发挥其司法政务管理的职能。因此,如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提高司法政务管理水平,成为摆在人民法院办公室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办公室主任谈一下对办公室司法政务工作的体会。

    一、       法院办公室主要的司法政务职能作用

    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是人民法院制定和实施重大决策,部署和安排各项具体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法院的各个职能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加强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的重要形式,在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中发挥重要的决策、协调、服务、保障等职能作用。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是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如果说审判工作是中心,那么司法政务工作就是审判工作的坚强后盾。审判工作能不能搞好,需要司法政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办公室是司法政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是法院沟通上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中枢”,在法院发展进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当前基层法院办公室司法政务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法院办公室在法院党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法院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宗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在决策调研、督促检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信息处理、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基层法院办公室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长期以来,由于思想认识上的不统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等因素影响,法院办公室在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管理手段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其职能特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不能完全适应法院工作的特殊需要,其地位因此缺失、作用因此弱化。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尚需进一步更新。一些法院的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办公室政务服务职能的价值,不注重引导和发挥办公室政务职能作用,强调审判中心论,不是说司法政务工作的不重要,只是岗位的不同,目前重审判一线、忽视对司法政务关心的倾向,如职级晋升、工作待遇等问题,对从事司法政务人员产生影响,尤其是对年轻的同志影响较大,不利于调动政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办公室工作依旧忙于事务性而疏于政务;办公室的同志还习惯于“奉命行事”,缺乏开展综合协调工作和向院领导提出决策建议的主动性。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到办公室工作的定位,制约了办公室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是人员状况和综合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由于机构改革中,基层法院编制确定人数相对较少,加之案件在近几年来大幅上升,基层法院办公室人员少、事务多、任务重、要求高的状况日益凸现,各项工作长期处在一种高负荷运转状态。往往只能是不缺项、不空档、多头应付,采取交叉互补的方式协作进行,存在专业性和专门化程度不高,易产生对履行职责的上依懒性,带来各机构之间在管理事务、工作落实上的相互扯皮推诿和被动应付现象,不利于调动人员敬业勤业的积极性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工作,在政务质量上难于满足政务规范的要求,司法政务工作的重点及政务协调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彰显。同时由于工作紧张,办公室的同志很难抽出时间进行系统的业务学习,业务能力的学习提高只能靠平时积累,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办公室工作的开展。

    三是司法事务管理仍需规范。法院虽然对司法事务管理进行了一定制度规范,但许多管理职能仍缺乏必要的量化考核的标准,一些事务环节中的职责还需要明确。一些法院对事务管理的职责不明确、不按章办事,具体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和盲区。用章管理、公文处理、车辆管理等事务管理事项不规范仍在法院中不同程度的存在。

    四是办公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由于经费等各方面的原因,虽然各级法院的局域网已普遍建成,但总体应用水平还不够高,重建设、轻管理、轻应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网络的快捷、便利、信息共享优势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和改进办公室司法政务管理工作之任务

    司法政务管理工作在办公室工作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是衡量新形势下法院办公室工作的水平、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标准,对发挥办公室在领导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意义重大。最高法院已将办公室的职能定位作为今后司法政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将司法政务工作作为办公室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法院办公室要积极适应司法政务改革需要,积极推动自身职能的转变,推进基层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需做到:

    (一)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司法政务管理能力

    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有利于促进法院党组科学决策、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挖掘潜能,激发创新精神,增强综合协调和参谋服务的能力,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利于推动司法政务管理自身科学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于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只有不断提高和深化对司法政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更好地发挥司法政务管理职能作用,使司法政务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

    1、着力创新司法政务管理模式。要发展就必须创新,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改进工作。只有从机制上创新,才能有超越,才能避免工作滞后影响到全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法院要针对政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特点,增强服务主动性,提高服务水平,用创新的观念去搞好服务,使司法政务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在工作机制上创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由全面型管理向重点型管理模式转变;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开型管理模式转变,优化司法政务管理资源配置。

    2、规范司法政务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司法政务工作涵盖法院的经费、车辆、服装、资产、档案等管理和一切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关的服务保障,因此必须在规范管理上作文章、想办法、要效益,只有司法政务管理工作规范了,才能有力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规范化建设好了,法院的发展才有后劲。要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从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出发,健全财务管理、物资采购、车辆使用维修,卫生管理等制度。对文稿起草、司法统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值班接待等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程序顺畅,环环相扣,高效运转。

    3、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令畅通。开创一流的司法政务业绩,必须要有一套从严管理的制度。为此,法院要有一整套严格科学的规则,确保各项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建立和完善院党务和院务工作规程、各个环节的质量评查制度、各种责任制及奖惩办法,使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使法院的各项政务工作做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约束、事后有监督。

    (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办公室队伍的综合素质

    法院办公室应结合其工作规律和职业特点,围绕“政治上坚定、思想上超前、服务上主动、管理上规范、履职上清廉”的职业要求和“谋大事当高参、勤服务创高效、求规范精管理、抓队伍强素质”的工作目标,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具有昂扬锐气和朝气蓬勃的司法政务管理干部队伍。

    一要不断提高职业素养。法院办公室人员应当强化政治、服务、创新、团结、责任五种意识;养成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严细认真、雷厉风行,团结协作、谦虚谨慎,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四种风气;树立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素质优良、高效廉洁,热情周到、优质服务三种形象。二要着力提高职业能力。要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新方法,获得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动权;努力打牢思想基础、丰富知识结构、提升智能素质、培养人格魅力,热情、周到、礼仪、细致、优质地搞好服务,推动办公室各项司法政务管理和司法事务服务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努力提高自身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统筹协调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做到协调有方、参谋有道、保障有力、工作有效,更好地服务于领导决策。三要着力塑造职业形象。司法政务部门是法院的窗口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在领导身边,一言一行关乎法院形象,甚至关乎领导形象。因此,我们做人要正、服务要勤、当差要廉、办事要公、素质要好,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同志之间要坦诚相待,工作上互相配合,名利上不争高低,思想上求同存异,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谅人之疑、宽人之过,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和别人,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和平共处、和谐共享、和睦共事,实现各项工作和各方关系的协调,做到政治上有高度、思想上有深度、工作上有力度、形象上有风度、修养上有气度。

    (三)创新司法管理,以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动司法政务管理改革

    司法政务工作是法院审执工作良性运行的物质基础和坚强后盾,在网络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加强信息化建设、进行科学合理的装备是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必由之路,对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强化信息运用,讲求应用效果,以信息化建设带动信息化应用,以信息化应用促进司法政务管理的改革和发展,以信息化建设推动司法政管理将是法院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是应积极筹集资金,保证信息化建设经费落实到位。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的现代化基础建设,购置大量硬件设备、开发软件系统,必须要足额的经费加以保障,所以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资金到位是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

    二是实现司法政务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的对接。需要对现行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模式进行研究,探索符合信息化特点的管理模式,摒弃陈旧的管理理念。只有使司法政务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在信息化管理中实现有效对接,才能体现出信息化带来的效益,展示出信息化给法院管理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使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真正上层次、上档次、上台阶。

    三是注重引进人才,加强培训,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发挥作用。一方面要引进和培养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技术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

    四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再先进的设备、再好的软件还是靠人来掌握和使用,只依靠一两个专业技术人员将无法实现信息化建设对司法政务管理的预期效果。随着信息化社会的深入发展,我们必须对此有足够的重视。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通过加强信息化技术培训,真正将法院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使司法政务管理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延伸到法院内部政务管理每个节点,充分实现信息资源利用整体效果的最大化。

    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是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坚强后盾,实现法院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是促进人民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环节。法院办公室是司法政务管理工作的主要承载者,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人民法院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政务管理工作机制的改革,创新司法政务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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